首钢集团企业年金有关事项问答(二)
发布时间:2023-07-12 17:49:42
问:建立企业年金对企业和职工有什么好处?
答:建立企业年金,可以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对企业而言,建立企业年金体现了以职工为中心的理念,可以完善企业的薪酬福利结构,提升职工的企业归属感与认同感。其次,企业可以通过企业年金,建立中长期人才激励机制,起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的作用。
对职工而言,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能够加强个人的退休养老金储备,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同时,职工参加企业年金可以享受企业年金缴费部分带来的企业福利,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问: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条件?
答:(1)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2)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领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和任职单位均实施企业年金的,才可参加企业年金。
问:职工参加或退出企业年金的程序?
答:一是符合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
二是符合条件但放弃加入的职工,应提交书面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三是放弃加入的职工再申请加入时,需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问: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答:参加企业年金方案职工的权利: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方案约定,了解、查询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基本情况;
(2)在满足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在满足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4)由于自身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本人中止缴费;原因消失后,可以申请恢复缴费;
(5)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参加企业年金方案职工的义务:
(1)授权单位根据年金实施细则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2)授权单位和集团年金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授权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选择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4)授权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监督;
(5)提供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当相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向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
问: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有上限要求吗?
答: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不超过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
问: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最高不得超过5倍吗?
答:是的,企业缴费基数为参加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最高不得超过5倍。超过平均额5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问:企业年金账户如何管理?
答: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在企业年金账户下分别设立职工个人账户及企业账户。
职工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用于记录企业为职工所缴纳的费用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待遇支付和余额等账户信息,并根据企业年金方案设定的归属规则确定应归属于职工的权益;个人缴费子账户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的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待遇支付和余额等账户信息,此账户中的资金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企业账户用于记录企业缴费中尚未或无法分配至个人账户的金额及中人补偿金额,如企业当期未归属职工部分的缴费、职工离职后未归属权益及其投资收益余额。
问:职工工作发生变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应该如何处理?
答: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缴费自工资关系解除起终止,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按以下规定执行:
(1)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管理;
(2)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未就业、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转入本计划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统一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3)在集团内部调动,新单位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单位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原单位负担。
职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中止企业缴费。
问:个人账户注销的条件?
答:一是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
二是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
三是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
问:什么是企业账户资金,企业年金计划产生企业账户资金该怎么处理?
答:企业账户资金是指暂未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账户资金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职工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产生的未归属权益;二是设置了“中人补偿”的年金方案,留作“中人补偿”的资金,提前补偿完毕或企业账户资金积累已足够满足补偿需要的,原则上不再计提。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应当按照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记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因此企业账户资金需要定期分配到个人账户,分配方式为:企业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总额),企业账户余额每年分配一次。
问:企业年金缴费及投资收益如何归属于职工个人?
答: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应当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决定归属个人比例,并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职工因主动辞职、违纪违法等个人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不得将未归属年金权益归属于职工个人。
问:在哪些情形下,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答:(1)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3)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5)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问:权益最长归属年限是指在企业工作年限还是参加年金计划的年限?
答:权益最长归属年限是指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因此即使职工在本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不满8年,但是在本企业工作满8年,则最长归属年限要按照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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